“椰树”取得显著成绩的关键: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给内部职工,创业带头人多持股,实施“三新”运作
3年前的今天,“椰树”国有产权完成交易,“椰树”正式由国有改制为民营。改制三周年,“椰树”兑现了对政府的“四不减”承诺(不减产、不减员、不减税金、不减员工收入),实现了“一保一扭四增长”。
改制后3年,“椰树”上缴税金5.13亿元,完成销量102万吨,完成产值58.9亿元,实现人均年收入3.53万元,分别比与改制前3年增加1.34亿元,增长35.42%;增加23.64万吨,增长30.18%;增加13.8亿元,增长30.75%;增加6600元,增长23%。今年1—8月扭亏为盈,扭转了当时国有公司在改制前的2006年亏损2100多万元的被动局面。保住了6000名员工饭碗及相关待业1万人就业、50万农民脱贫致富,并增加了397个岗位。3年间累计为社会公益捐献400多万元,获得了中华慈善总会授予的“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单位(企业)奖”。
椰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波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庆祝大会上说,“椰树”改制取得显著成绩,一是依靠两个关键:“椰树”国有产权不外卖,协议转让给内部职工;股东代表大会通过决议,要求创业带头人多持股。二是实施“三新”运作:组建新的年轻班子,实现新老交替;建立新的公司治理结构,确立四权分立制衡;实行新的管理模式,公开互相揭短、对比高低竞选总经理,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由深受广大员工信赖的创业带头人多持股,避免争权夺利的内耗,有利于创业带头人对企业经营指挥灵、决策快,在企业危难之际发挥核心、灵魂作用,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奠定基础,使企业能够正确应对改制初期的动荡局面和成功化解后来的金融危机。据介绍,“椰树”创业带头人已立下遗嘱,确立“股份‘整体传承’、不能分割传承、家庭继承人只能领取股红的模式”,以避免股权分散而造成指挥不灵、影响企业发展,确保员工有岗上、有活干、有饭吃。
“椰树”要在此基础上再接再厉,重点抓好5个方面的工作:探索多种经营,投资1.6亿元,进入有赚钱机会的房地产等行业;投资新建一个矿泉水厂;引进椰子汁生产线和水处理设备;投资节能减排项目;确立大股东股份“整体传承”的模式,为打造百年“椰树”打下基础,“争取向年产100万吨、产值65亿元、税收6亿元的特大型企业集团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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